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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6:22:47  文章来源:  浏览: 次  字体大小:【】【】【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报告》已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贵州分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第一章 基本情况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是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于2011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按现代金融制度要求,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注册名称: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黔西花都村镇银行”
英文全称:Qianxi Huadu Village & Township Bank Co.,Ltd
英文简称:Qianxi Huadu County Bank 
本行住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文化路中段 
邮政编码:551500
法定代表人:吴  格
电 话:0857-4888800
传 真:0857-4888800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258065136X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1H352240001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注册会计师:江  山  李琪友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应当许可 (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 (审批) 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2023年,本行控股股东为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2.14175%,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股权无变化。设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体系。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占总股权比例
1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85.67 52.14175%
2 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 10.0%
3 张秋甲 400 10.0%
4 马宁 340 8.5%
5 邓林俊 160 4.0%
6 曾莉 133.33 3.33325%
7 方红 120 3.0%
8 高贵 120 3.0%
9 王瑾 80 2.0%
10 王德福 40 1.0%
      二、股东会情况
      《章程》规定,本行股东会职责为: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本行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做出决议;对聘用、解聘或者再续聘为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行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行2023年度共召开股东会2次:
(一)2022年度股东年会于2023年5月9日召开。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代理人) 共10人,代表1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权39,200,000.00元,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本行在任董事5人,亲自出席3人;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毕节监管分局黔西监管组组长邓学刚莅临会议指导。
会议向股东通报了毕节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毕节市村镇银行2022年度经营及风险情况的通报。向股东作了8个报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关联方名录;2022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监事对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履职评价报告;2022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度主要股东资质情况评估报告;2022年度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8个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202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度监事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股权转让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2025年三年发展规划(草案)的议案。
(二)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共10人,代表1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权39,200,000.00元,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本行在任董事4人(董事刘川于2023年8月辞去董事职务),亲自出席4人;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副局长祖毅、毕节监管分局农村银行科科长高守平莅临会议指导。
会议向股东作了2个报告:方红同志辞去监事职务的报告;职工监事选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 12 个议案事项:股东王文德股权继承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聘用外审机构的议案;执行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执行董事高质量考核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的议案;成立第一届监事会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选举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职责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本行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本行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行长、行长助理、高级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章程修改方案,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审议同意股东转让及质押其股份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截至报告日,本行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吴格;执行董事1人:邓林俊;股东董事2人,分别为张秋甲、马宁。本年度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通报了6个文件,报告了24项报告,审议通过了59项议案。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战略发展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 5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五、监事会情况
截至报告日,本行监事有3名。其中:股东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全体监事均能认真出席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职,本着对股东、存款人和职工负责的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2023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案36项,听取汇报32项。监事的履职情况为:
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行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监事认为:本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经营管理层人员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章程》规定,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行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提名总行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报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订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本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报告;本行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年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由行长邓林俊,副行长王瑾组成。
高级管理层下设贷款审批管理委员会、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各委员会按照相关职能独立运作。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简历
      1.吴格,男,贵州毕节人,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1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银行毕节分行从事柜员、主办会计、分理处主任、支行行长、个金部主任等;2011年2月至2020年3月在毕节农商行任股改推进办主任、个人贷款中心主任、业务发展部经理、鸭朱阴片区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2020年3月起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2.邓林俊,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9年1月先后在黔西农行从事信贷员、人秘科科长、黔西农行副行长、行长等;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金沙农行行长;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任农行毕节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本行董事。
      3.张秋甲,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黔西市建安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2月至今先后在黔西县诚惠实业有限公司、黔西市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7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4.马宁,男,贵州黔西人,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黔西市世杰中学董事长。1982年至1985年在成都军区服役;1986年至2004年先后在黔西县水泥厂、黔西县物资局工作;2004年至今在黔西市世杰中学任董事长。2017年7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二)监事简历
      1.方红,女,汉族,贵州黔西人,1965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群众,毕业于黔西县第二中学,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个人经商,1984年12月至2015年2月在黔西县城关供销社工作,2015年3月至至今个人经商,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27日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股东监事。
      2.高贵,男,汉族,贵州黔西人,1964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群众,贵州省商业学校,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贵州省商业学校,1984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职于黔西县五交化公司,1993年7月至今个人经商,2011年至今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股东监事。
      3.郭旭,男,汉族,贵州黔西人,198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在毕节发展村镇银行工作,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实习,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营业部任柜员,2012年2月至2014年1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任客户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9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任副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莲城支行任行长,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任经理,2020年4月至今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稽核审计部工作,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4日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职工监事。
      4.曾兴品,男,汉族,1987年9月出生,贵州毕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9月参加毕节农商银行工作。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先后在团结支行、吉场支行从事柜员、信贷员工作;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任吉场支行行长;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任小坝支行行长;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在省联社内控合规部挂职学习(保留中层正职级);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鸭池支行行长;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合规风险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洗钱监测中心)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林俊,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9年1月先后在黔西农行从事信贷员、人秘科科长、黔西农行副行长、行长等;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金沙农行行长;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任农行毕节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本行行长。
      2.王瑾,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在农行黔西县支行任统计员、电脑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洪家渡分理处主任、营业室主任、凤凰营业所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等;2004年8月至2011年2月在农行毕节分行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任客户经理;2011年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八、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一)薪酬委员会构成情况
1.薪酬管理委员会。成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人员构成情况。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外部董事担任。
3.议事规则及制度。制定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职工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高质量考核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高质量考核办法》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高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
     (二)年度薪酬总量
本行 2023 年工资总额为1248.69万元,其中高管人员185.05万元,其他员工1063.64万元。
   (三)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1.高管人员绩效考核
根据《毕节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党支部副书记、行长,纪律委员、监事长,支委委员,副行长的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年薪是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生活和正常履职所支付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年薪=2020 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88*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根据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级确定。支部书记、董事长、支部副书记、行长系数为 1;支委委员,监事长,副行长系数为 0.8。
绩效年薪是根据村镇银行经营业绩所支付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年薪=当年度在岗合同制员工平均绩效工资× 村镇银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4.64×岗位系数
村镇银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 4 位,考核得分低于 0 分,按 0 分计算。
岗位系数根据当年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支部书记、董事长系数为 1;支部 副书记、行长系数为 0.9;支委委员,监事长,副行长系数为 0.8。
2、其他员工考核
根据《毕节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村镇银行员工工资管理规定的通知》,我行下发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明确了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岗位工资、津补贴。
基本工资总额=2020 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0.73×当年度在岗合同制员工月平均人数
在岗合同制员工月平均人数为1至 12月在岗合同制员工合计人数除以 1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职级确定。年初按岗位薪酬基数依据2020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预发,年末根据全年基本工资总额进行清算。一般在岗合同制员工基本薪酬岗位及系数:行长助理级高级客户经理2.5、中层正职1.25、中层副职1、主办会计0.9、一般员工0.75。
岗位薪酬=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
津补贴指学历、职称、工龄三项津补贴。
学历津贴。凡属国民教育、军队、党校系列学历,持有有效正式毕业证书可享受此项津贴。其它学习证书、证明、结业证书等均不享受此项津贴。大专学历60元/月,本科学历200/月元,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职称津贴。凡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的,可享受职称津贴。
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50元/月计发,初级职称100元/月,中级(高技师)职称200元/月,高级职称300元/月。
工龄补贴。从参加金融工作当年开始计算,按50元/年标准计发。
绩效工资总额是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历史经营积累情况核定的业绩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经营积累≥0: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利润×24%×我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经营积累< 0: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利润×22%×我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考核利润=当年度账面利润总额-当年度应收未收利息增加额-当年度应计利息增加额+当年度信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额+当年度已计提高管及员工绩效薪酬。
当年度应计利息增加额不包含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同业存单、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企业债券应计利息增加额。
经营积累=净资产-实收资本-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利息-风险敏感贷款×120%+贷款损失准备
应计利息不包含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同业存单、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企业债券应计利息。
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4 位,考核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算。
     (四)绩效延期支付
根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绩效薪酬按以下比例延期支付:
高管人员,当年绩效薪酬的50%;
高管人员(副职),当年绩效薪酬的40%;
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支行行长、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按当年绩效薪酬的15%延期支付。
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支行副行长、委派会计按当年绩效薪酬的10%延期支付。
其他员工按当年绩效薪酬的5%延期支付。
2023 年共扣延期绩效薪酬94.31万元,支付 2020 年延期薪酬39.95万元,支付 2021年延期薪酬 63.7万元,支付 2022 年延期薪酬 36.27万元。
九、机构设置及员工情况
本行内设 7 个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管理部、信息统计部、科技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现有员工 81 人。
本行设置 1 个营业部,下辖 6 个分支机构,分别为:钟山支行、莲城支行、杜鹃支行、重新支行、金碧支行、素朴支行。
第三章 财务会计及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
本行 2022、2023 年度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经营指标 2022 年 2023 年
盈利能力 资产利润率 0.25% 0.46%
资本利润率 3.27% 6.19%
收益结构 净利息收益率 4.12% 3.98%
成本收入比 62.65% 60.80%
资产质量 不良贷款额 (万元) 1783.13 1783.17
不良贷款率 1.67% 1.65%
拨备覆盖率 159.42% 152.21%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10.56% 11.0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8% 10.87%
     (二)业务规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2.88 亿元,比上年减少0.78亿元,降幅5.71% ;负债总额 11.88 亿元, 比上年减少0.81亿元,降幅6.38%;所有者权益 0.99 亿元, 比 上年增加 0.02 亿元,增幅 2.06%。
     二、资产负债管理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近两年来本行资产负债表各主要项目数据汇总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年末(万元) 报告期末(万元) 较同期增减(%)
各项贷款余额 106,554.21 108,057.81 1.4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4,991.05 12,868.24 -48.51%
存放同业资产 2,798.00 5,650.03 101.93%
生息资产 134,343.26 126,576.08 -5.78%
非生息资产 5,150.99 4,991.78 -3.09%
减: 资产损失准备 2,890.15 2761.56 -4.45%
资产合计 136,604.10 128,806.3 -5.71%
各项存款余额 102,293.26 90,056.31 -11.96%
同业存放 23.11 20.39 -11.77%
向中央银行借款 22,276.00 26,076.00 17.06%
付息负债 124,592.37 116,152.70 -6.77%
非付息负债 2,291.10 2688.89 17.36%
负债总计 126,883.47 118841.59 -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20.63 9964.71 2.51%
     (二)资产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10.81亿元,比上年增加 0.15 亿元,增幅 1.41%。
1. 贷款按担保方式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信用 87,242.97 80,513.29
担保 20,814.84 26,040.92
其中:保证 3,535.43 5,519.14
抵押 16,418.09 19,066.78
质押 861.32 1,455.00
合计 108,057.81 106,554.21
2. 贷款按五级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正常 100,903.73 98,177.64
关注 5,370.92 6,593.44
次级 670.35 883.80
可疑 1,112.82 899.33
损失 0.00 0.00
合计 108,057.81 106,554.21
  1. 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年初余额 2,842.70 2,361.93
加:本年计提 1,250.00 1,456.34
减:本年核销 1,950.71 1,294.65
加:其他转回 572.12 319.09
年末余额 2714.11 2,842.70
 
4.存放同业款项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存放股份制商业银行活期款项 5314.12 2462.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5314.12 2462.97
存放其他商业银行活期款项 305.91 305.02
--贵州黔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5.91 305.02
存放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活期款 30.00 30.00
合计 5,650.03 2,798.00
我行存放同业款项主要为存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清算资金5314.12万元,存放贵州黔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备用款项305.91万元。
  1. 负债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各项存款余额 90056.31万元, 比上年减少12236.95万元,降幅 11.96%。吸收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单位活期存款 6816.71 14,286.46
单位定期存款   5,500.00
活期储蓄存款 28,472.84 45,226.35
定期储蓄存款 54719.49 37251.31
久悬未取款项 47.27 29.14
合计 90,056.31 102,293.26
(四)中间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中间业务主要为资金结算业务。
三、利润表分析
(一)收入构成
收入种类 2022年年末(万元) 2023年报告期末 (万元) 占收入种类的比重 较上年增减
贷款利息收入 7,826.22 8,068.66 95.65% 242.44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205.13 274.09 3.25% 68.96
手续费收入 37.77 36.87 0.44% -0.90
其他业务收入 18.8 29.13 0.35% 10.33
营业外收入 26.67 26.54 0.31% -0.13
合计 8,114.59 8,435.29 100.00% 320.70
(二)支出构成
支出种类 2022 年末(万元) 2023年末(万元) 占支出种类的比重 较上年增减
存款利息支出 2,503.58 2,687.48 7.35% 183.90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 出 388.91 462.81 19.00% 73.9
手续费支出 124.89 174.79 39.96% 49.90
业务及管理费 3,176.60 3,090.75 -2.70% -85.85
税金及附加 49.54 45.76 -7.63% -3.78
资产减值损失 1,456.34 1,250.00 -14.17% -206.34
营业外支出 0.73 1.50 105.48% 0.77
合计 7,700.59 7,713.09 0.16% 12.50
     (三)所得税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当期企业所得税费用为112.71万元,由于本期企业所得税尚未汇算清缴完成,实际金额以汇算清缴后的金额为准。
第四章 支农支小开展情况          
      一、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各项贷款108057.81万元,较年初上升1503.6万元。各项存款90056.31万元,较年初下降12236.95万元,对公存款6712.07万元,较年初下降13035.4万元;储蓄存款83344.24万元,较年初上升798.45万元。
      二、支农支小情况。
     2023年末涉农及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为10.34亿元,占比95.65 %。我行严格控制大额贷款投向和投放比例,禁止新增50万元以上贷款,将户均贷款余额纳入绩效考核,户均贷款余额持续下降到10万元左右。我行一直坚持信贷资源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小额分散原则,目前信贷资金全部用于黔西本土,占比为100%。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截止2023年末我行使用再贷款资金超过2.8亿元。再贷款余额占到我行各项贷款余额近30%。
第五章 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因户施策,强化不良清收处置。2023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1783.17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1.65%;本年共处置不良贷款3105.32万元,其中:处置新增不良贷款 1598.51万元,处置存量不良贷款1506.81万元。二是加强信用风险集中度管理。2023年末,我行共有4家集团客户授信额度为1095万元,授信集中度为10.99%;最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额度为420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4.2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为2752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7.62%;最大单户贷款客户为刘毅,贷款余额为350万元,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 3.51%。
      根据商业银行业法的规定,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资本净额10%为限。截至报告期末的最大 10户客户的贷款余额及占总资本净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 万元) 占资本净额比例%
1 刘毅 350.00 3.51%
2 贵州黔西树立置业有限公司 345.00 3.46%
3 成敏 344.00 3.45%
4 黄俊 265.00 2.66%
5 张楠 260.00 2.61%
6 方道平 257.00 2.58%
7 黔西县大关镇七里村百泰农民专业合作社 242.00 2.43%
8 贵州黔西高铭农产品有限公司 230.00 2.31%
9 刘杨新 230.00 2.31%
10 黔西县光亚商贸有限公司 229.00 2.30%
合计 2,752.00 27.62%
报告期末集团客户授信及贷款情况。集团客户授信及贷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客户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占资本净额比例% 贷款余额 (万元) 占资本 净额比 例%
1 贵州黔西高铭农产品有限公司 250 2.51% 230 2.31%
2 贵州黔西树立置业有限公司 420 4.22% 345 3.46%
3 方道平 289 2.90% 257 2.58%
4 郭艳 136 1.36% 130 1.30%
合计 1095 10.99% 962 9.65%
      (二)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实现稳健经营。  2023年,我行强化操作风险及案件防控管理,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不断推进案防责任和制度落实,实现全年无案件、无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营目标。一是成立合规检查组,按季组织开展操作风险暨案件隐患排查。二是按季开展员工行为排查。2023年度按季度对员工异常行 为进行排查,排查人次达324余人次。三是安全保卫部门、 普惠部门、财务部门等各业务线管理部门组织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排查。四是做好监督预警系统和事后监督系统预 警监测,防范操作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优化存贷款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各项指标保持在监管范围之内,流动性较为充裕, 其中流动性比例为46.62%,核心负债比例为62.71%,90天内流动性缺口率53.04%。
      (四)声誉风险管理。我行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事前排查监测,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主动性;通过强化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加强舆论监督,对投诉事件进行及时正面,夯实了声誉风险管理基础,并根据我行实际情况出台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管理预案》,2023年我行无声誉风险事件发生。
      (五)市场风险管理。我行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和包括业务条线、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我行目前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市场利率上,今年以来我行贷款收入的利差都在缩小。自2019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提出了以LPR为基础利率的定价模式,我行职能部门时刻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对利率调整数据进行预算,根据我行利润指标和同业竞争情况,及时调整我行利率方案。
      (六)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定期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对网络行为 实施行为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信息科技风险。
      二、资本管理
      (一)资本管理目标。根据本行发展战略要求,结合监管 部门规定,设定资本管理目标为:一是达到符合监管部门资本充足要求;二是在满足规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基础上,维持较高的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三是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
      (二)报告期内资本充足率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本年末资本充足率为 11.06% ,较上年年末上升0.50% ,一级资本充足率10.87% ,较上年年末上升 0.3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7% ,较上年年末上升 0.39%。
      三、内控管理
      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提升内控管理质量,围绕信贷资产、绩效薪酬、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深入揭示经营管理风险、案件隐患、内控缺陷和管理漏洞等。深入开展各项专项审计,促进业务合规及内控管理水平提升。完成了2022年度征信管理工作专项审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2022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2022年度呆账核销审计、2022年度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专项检查、2022年度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2023年全面风险自查及陈亮等13人的离任审计等项目,共发现内控管理及信贷业务方面问题177个,涉及问题金额5351.35万元,其中信贷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62个,检查存在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截止目前完成整改问题159个,整改中18个。针对检查问题,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全年处罚人次为218人次,罚款16.54万元。加强问题整改与指导。围绕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以审计促进内控合规,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审计,真实客观反映内部控制缺陷,督促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保障业务体系持续稳健运行,为我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始终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健全 投诉管理制度,通过畅通投诉渠道、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培训学习、强化督导问责、重视统计分析等方式努力减少 客户投诉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网点数量7个,全年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 4 件,投诉业务类别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征信异议等领域,多为监管转办的投诉。上述4件投诉均通过合理方式得到妥当解决,投诉人均对投诉处理结果和时效感到满意。
第六章 重大事项
       一、主要股东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3年末,本行主要股东7户,其中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或派驻有董事、监事的股东4户,分别为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14175%)(派驻董事、董事长吴格,监事、监事长曾兴品)、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张秋甲(持股比例10%)、马宁(持股比例8.5%);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派驻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股东3户,分别为董事、行长邓林俊,监事高贵,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王瑾。
法人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其股东,自然人主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其自身。主要股东与关联股东持股无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
2023年,无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情况。
2023年,主要股东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14175%)提名曾兴品为本行监事、监事长。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董事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末,董事长吴格在本行有干部职工贷款余额22万元;董事会成员张秋甲弟媳成敏在本行有小微企业主小额贷款余额344万元;董事会成员张秋甲持股的黔西县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贵州长宏矿业有限公司在我行担保贷款(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余额80.8万元。上述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董事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2.监事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末,监事高贵女儿高欢在本行有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14.93万元,该笔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监事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3.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末,王瑾在本行有干部职工贷款余额50万元, 该笔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4.职工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末,关联方贷款11人,贷款金额260.4万元, 贷款余额229.50万元,属我行一般关联交易,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主要自然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有两家:
本行最大自然人股东张秋甲,持有本行股份10%;马宁持有本行股份8.5%,其余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均不足5%。张秋甲弟媳成敏在本行有小微企业主小额贷款余额344万元;张秋甲持股的黔西县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贵州长宏矿业有限公司在我行担保贷款(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余额80.8万元。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马宁与本行无关联交易发生。
5.主要法人股东交易情况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有一家:
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该公司股东成员:刘川、刘洋、蒲道书,法定代表人:刘咸高。
该关联法人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借款人成敏,是我行股东、董事会成员张秋甲弟媳,我行2023年末资本净额为10135.34万元,该笔贷款余额344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的3.39%,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2)借款人高欢,是我行股东、监事高贵女儿,该笔贷款余额144.93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的1.43%,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三)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与贵州正恒法律服务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恒公司) 于2022 年6月9日签订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聘请正恒公司为本行常年法律顾问。具体收费情况为:(1) 法律顾问费:按年度正恒公司向本行收取法律顾问费 30000元,低于同业收费标准;(2)正恒公司代理本行诉讼案件,代理费按每件5000元收取,付费方式为:诉讼程序正式启动之前每件先支付2500元,代理案件结案(包括终本执行及非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后每件再支付2500元。正恒公司代理本行诉讼案件收费符合行业收费标准。
本合同签订期限为叁年,2022年6月9日至2025 年6月9日止。本行以涉及关联交易为由于2023年8月15日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合同终止,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
关联情况:正恒公司股东及法人代表马宁同时又是本行重要股东、董事会成员。正恒公司为本行提供法律服务,本行通过询价方式选择报价最低的机构进行合作,并且正恒公司收费标准符合行业规定,不存在向股东关联企业有利益输出问题。
第七章 或有事项
      2023 年本行已进行司法起诉贷款 150 笔,起诉本金金额18740367元,已收回或部分收回 25 笔,金额 4289131.02元 (其中全部收回的是14 笔,金额 3612538.60 元) ;有余额的诉讼贷款 136 笔,余额为 14451235.98 元,其中未核销起诉案件为 40 笔,余额为7875484.46 元,已核销起诉案件为 96 笔,金额为6575751.52 元;本年收回 4289131.02 元,其中以现金收回 4289131.02元。
第八章  社会责任及其他
      除上述披露包含的贷款投放、支农支小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外,其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为:
一、依法及时纳税。202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112.72 万元,实际金额以汇算清缴后的金额为准。同时,本行依法 做好自然人股东红利和职工个人所得代扣代缴。
二、落实绿色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过剩产 能行业授信,保信贷资金投向绿色环保领域,加大对绿色经 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无 “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第九章  审计报告
       本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附件: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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