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2024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贵州勤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本报告经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法定名称
本公司注册名称: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
英文全称:Qianxi Huadu Village & Township Bank Co.,Ltd
英文简称:Qianxi Huadu County Bank
二、法定代表人:吴 格
三、其他信息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258065136X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1H352240001
注册资本:4000万元
邮政编码:551500
本行住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文化路中段
电话:0857-4888800
传真:0857-4888800
- 主营业务范围
第二章 公司治理
2024年,本行控股股东为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2.14175%,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股权无变化。设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体系。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总股权比例 |
1 |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85.67 | 52.14175% |
2 | 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 | 10.0% |
3 | 张秋甲 | 400 | 10.0% |
4 | 马宁 | 340 | 8.5% |
5 | 邓林俊 | 160 | 4.0% |
6 | 曾莉 | 133.33 | 3.33325% |
7 | 方红 | 120 | 3.0% |
8 | 高贵 | 120 | 3.0% |
9 | 王瑾 | 80 | 2.0% |
10 | 王德福 | 40 | 1.0% |
《章程》规定,本行股东会职责为: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本行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权做出决议;对聘用、解聘或者再续聘为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行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行2024年度共召开股东会2次:
(一)2023年度股东年会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代理人) 共9人,代表1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权38,000,000.00元,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本行当时在任董事5人,亲自出席5人;本行当时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向股东作了6个报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监事会对董事2023年度工作履职评价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主要股东资质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第一届监事会更换职工监事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6个议案: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回迁至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统的议案;明确监事长薪酬计发标准的议案。
(二)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1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权39,200,000.00元,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本行当时在任董事5人,亲自出席4人;本行当时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13个议案事项:关于吴格同志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邓林俊同志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曾兴品同志辞去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职务的议案;选举彭俊同志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修改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压实资本质量补充计提贷款减值准备的议案;聘用外审机构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权管理办法;执行董事高质量考核方案;监事长高质量考核方案等议案。
三、董事会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职责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本行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权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本行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行长、行长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章程修改方案,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审议同意股东转让及质押其股权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4年,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吴格;执行董事1人:邓林俊;股东董事3人,分别为张秋甲、马宁、刘玉芸。本年度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通报了20个文件,报告了29项报告,审议通过了66项议案。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2024年,董事会战略发展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五、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人员构成及职责
2024年本行监事有3名。其中:监事长1名(监事长曾兴品于2024年12月19日辞去监事长一职)、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我行监事会职责主要包括: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监督本行财务活动;对违法、违规或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对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会报告、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内部稽核部门的活动等。
(二)工作履职情况
2024年,黔西花都村镇银行监事会秉持严谨、公正、高效原则,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体监事本着对股东、存款人和职工负责的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职地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案13项,听取汇报76项。监事会紧密围绕银行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入审查财务报告与业务运营情况,通过定期会议审阅及时察觉并纠正潜在风险与问题,全面且深入地监督本行依法合规运营、关联交易活动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等关键事项。2024年本行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规。本年度报告编制审核流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实际运营状况,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无损害本行利益情形,披露情况合规。监事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无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严格按监管政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监事会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内控管理质量,围绕信贷资产、绩效薪酬、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深入揭示经营管理风险、案件隐患、内控缺陷和管理漏洞等。有效开展各项专项审计促进业务合规及内控管理水平提升,完成2024年度贷款减免专项审计、流动性专项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全面风险管理审计以及重要经济岗位离任审计等22项审计项目,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合规运营。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强化监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以审计监督促进内控合规,保障业务体系持续稳健运行,为我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六、经营管理层人员构成及履行职责情况
《章程》规定,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行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提名总行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报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订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本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报告;本行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4年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由经营层负责人曾兴品,副行长王瑾组成。
高级管理层下设贷款审批管理委员会、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各委员会按照相关职能独立运作。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简历
1.吴格,男,贵州毕节人,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1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银行毕节分行从事柜员、主办会计、分理处主任、支行行长、个金部主任等;2011年2月至2020年3月在毕节农商行任股改推进办主任、个人贷款中心主任、业务发展部经理、鸭朱阴片区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2020年3月起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2.邓林俊,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9年1月先后在黔西农行从事信贷员、人秘科科长、黔西农行副行长、行长等;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金沙农行行长;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任农行毕节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任本行董事。
3.张秋甲,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黔西市建安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2月至今先后在黔西县诚惠实业有限公司、黔西市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7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4.马宁,男,贵州黔西人,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黔西市世杰中学董事长。1982年至1985年在成都军区服役;1986年至2004年先后在黔西县水泥厂、黔西县物资局工作;2004年至今在黔西市世杰中学任董事长。2017年7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5.刘玉芸,女,1967年11月生,汉族,群众。工作单位为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86年9月至在1989年3月在黔西县重新供销社工作;1989年3月至1996年12月在黔西岔白农工商(国企)工作任主管会计;1996年12月至2000年3月在黔西易鑫有限公司任会计兼经理;2000年3月至2012年7月在黔西国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今在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二)监事简历
1.高贵,男,汉族,贵州黔西人,1964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群众,贵州省商业学校。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贵州省商业学校,1984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职于黔西县五交化公司,1993年7月至今个人经商,2011年至今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股东监事。
2.钱小延,女,汉族,贵州黔西人,199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西安外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大学就读于西安外事学院,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于黔西农商行信贷部实习,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于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营业部担任柜员,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于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营业部担任大堂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于黔西花都村镇银行稽核审计部担任稽核员,2020年7月至2023年12月于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信息统计部任数据统计员,2024年1月至今于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任稽核审计部经理。
3.曾兴品,男,汉族,1987年9月出生,贵州毕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中学特设岗位教师,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结分社柜员,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场支行柜员(期间:2015年3月5日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普龙片区团支部书记;2015年5月22日任吉场支行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场支行行长,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于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坝支行行长,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于省联社内控合规部挂职学习(保留中层正职级),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鸭池支行临时负责人(正职级),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鸭池支行行长,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临时负责人(正职级),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监事长职务,2024年12月至今代为履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行长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林俊,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9年1月先后在黔西农行从事信贷员、人秘科科长、黔西农行副行长、行长等;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金沙农行行长;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任农行毕节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4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王瑾,男,贵州黔西人,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在农行黔西县支行任统计员、电脑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洪家渡分理处主任、营业室主任、凤凰营业所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等;2004年8月至2011年2月在农行毕节分行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任客户经理;2011年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3.曾兴品,男,汉族,1987年9月出生,贵州毕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中学特设岗位教师,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结分社柜员,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场支行柜员(期间:2015年3月5日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普龙片区团支部书记;2015年5月22日任吉场支行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场支行行长,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于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坝支行行长,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于省联社内控合规部挂职学习(保留中层正职级),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鸭池支行临时负责人(正职级),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鸭池支行行长,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临时负责人(正职级),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监事长职务,2024年12月至今代为履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行长职务。
八、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一)薪酬委员会构成情况
1.薪酬管理委员会。成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人员构成情况。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外部董事担任。
3.议事规则及制度。制定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职工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薪酬管理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高质量考核办法》《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高质量考核办法》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高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
(二)年度薪酬总量
1.总体情况
2024年本行工资总额为1069.98万元,其中高管人员159.66万元,其他员工910.32万元。
本行2024年福利性薪酬为549.45万元,其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412.25万元,住房增量补贴99.87万元,取暖费24.3万元,降温费4.05万元,员工交通补贴8.98万元。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本行董事长吴格(在职11个月)全年薪酬合计为41.37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19.41万元,绩效薪酬为21.96万元。2024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8.7万元,取暖费0.3万元,降温费0.05万元。
2024年本行行长邓林俊全年薪酬合计为42.87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21.18万元,绩效薪酬为21.69万元。2024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9.47万元,取暖费0.3万元,降温费0.05万元。
2024年本行监事长曾兴品全年薪酬合计为39.38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16.58万元,绩效薪酬为22.80万元。2024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9.50万元,取暖费0.3万元,降温费0.05万元。
2024年本行副行长王瑾全年薪酬合计为36.04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16.58万元,绩效薪酬为19.46万元。2024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9.47万元,取暖费0.3万元,降温费0.05万元。
(三)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1.高管人员绩效考核
根据《毕节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党支部副书记、行长,纪律委员、监事长,支委委员,副行长的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年薪是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生活和正常履职所支付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年薪=2020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8*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根据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级确定。支部书记、董事长、支部副书记、行长系数为1;支委委员,监事长,副行长系数为0.8。
绩效年薪是根据村镇银行经营业绩所支付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年薪=当年度在岗合同制员工平均绩效工资×村镇银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4.64×岗位系数
村镇银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考核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算。
岗位系数根据当年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支部书记、董事长系数为1;支部副书记、行长系数为0.9;支委委员,监事长,副行长系数为0.8。
高级管理人员是经发起行在其在岗劳动合同制员工中提名、推荐及任免的,执行过渡期绩效年薪。过渡期绩效年薪与现任我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绩效年薪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限为3年,从发起行印发任免职文件的次月起计算,满12个月算1年。计算公式如下:
第1年过渡期绩效年薪=调动前本人在发起行任职的绩效年薪
第2年过渡期绩效年薪=调动前本人在发起行任职的绩效年薪×80%+现任职我行的绩效年薪×20%
第3年过渡期绩效年薪=调动前本人在发起行任职的绩效年薪×60%+现任职我行的绩效年薪×40%
2、其他员工考核
根据《毕节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村镇银行员工工资管理规定的通知》,我行下发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明确了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岗位工资、津补贴。
基本工资总额=2020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0.73×当年度在岗合同制员工月平均人数
在岗合同制员工月平均人数为1至12月在岗合同制员工合计人数除以1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职级确定。年初按岗位薪酬基数依据2020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预发,年末根据全年基本工资总额进行清算。一般在岗合同制员工基本薪酬岗位及系数:中层正职1.1、中层副职0.88、主办会计0.79、一般员工0.66。
岗位薪酬=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
津补贴指学历、职称、工龄三项津补贴。
学历津贴。凡属国民教育、军队、党校系列学历,持有有效正式毕业证书可享受此项津贴。其它学习证书、证明、结业证书等均不享受此项津贴。大专学历60元/月,本科学历200/月元,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职称津贴。凡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的,可享受职称津贴。
初级职称100元/月,中级(高技师)职称200元/月,高级职称300元/月。
工龄补贴。从参加金融工作当年开始计算,到截止2023年末计算工龄,按50元/年标准计发。
绩效工资总额是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历史经营积累情况核定的业绩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经营积累≥0: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利润×24%×我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经营积累<0: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利润×22%×我行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
考核利润=当年度账面利润总额-当年度应收未收利息增加额-当年度应计利息增加额+当年度信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额+当年度已计提高管及员工绩效薪酬。
当年度应计利息增加额不包含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同业存单、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企业债券应计利息增加额。
经营积累=净资产-实收资本-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利息-风险敏感贷款×120%+贷款损失准备
应计利息不包含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同业存单、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企业债券应计利息。
当年度高质量考核得分/10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考核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算。
(四)绩效延期支付
根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绩效薪酬按以下比例延期支付:
董事长、行长,当年绩效薪酬的50%;
监事长、副行长,当年绩效薪酬的40%;
稽核审计部经理、信息统计部经理、合规风险部经理、营业部经理、支行行长及主持工作的支行副行长按当年绩效薪酬的40%。
业务发展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安保部经理按当年绩效薪酬的15%。
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支行副行长、委派会计、客户经理按当年绩效薪酬的10%。
其他员工按当年绩效薪酬的5%。
2024年共扣延期绩效薪酬133.59万元,支付2021年延期薪酬57.59万元,支付2022年延期薪酬37.99万元,支付2023年延期薪酬29.38万元。
九、机构设置及员工情况
本行内设6个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部、信息统计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现有员工78人。
本行设置1个营业部,下辖6个分支机构,分别为:钟山支行、莲城支行、杜鹃支行、重新支行、金碧支行、素朴支行。
整体评价看,2024年本行公司治理基本健全,基本符合监管要求,基本能适应本行发展状况、保障本行稳健发展。
第三章 财务会计及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
本行 2023、2024 年度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经营指标 | 2023年 | 2024年 | |
盈利能力 | 资产利润率 | 0.46% | 0.05% |
资本利润率 | 6.19% | 0.7% | |
收益结构 | 净利息收益率 | 3.98% | 3.94% |
成本收入比 | 60.80% | 46.03% | |
资产质量 | 不良贷款额 (万元) | 1783.17 | 2911.82 |
不良贷款率 | 1.65% | 2.57% | |
拨备覆盖率 | 152.21% | 177.31% | |
资本充足率 | 资本充足率 | 11.06% | 13.24%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0.87% | 10.62%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4.80亿元,比上年增加1.92亿元,增幅14.90%;负债总额13.87亿元,比上年增加1.98亿元,增幅16.68%;所有者权益0.93亿元,比上年减少0.06亿元,降幅6.35%。
二、资产负债管理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近两年来本行资产负债表各主要项目数据汇总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末(万元) | 报告期末(万元) | 较同期增减(%) |
各项贷款余额 | 108,057.81 | 113,212.20 | 4.77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2,868.24 | 13,195.13 | 2.54 |
存放同业资产 | 5,650.03 | 21,237.61 | 275.88 |
生息资产 | 126,576.08 | 147,644.94 | 16.65 |
资产合计 | 128,806.3 | 147,994.19 | 14.90 |
各项存款余额 | 90,056.31 | 104,173.86 | 15.68 |
同业存放 | 20.39 | 17.51 | -14.1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6,076.00 | 31,576.00 | 21.09 |
付息负债 | 116,152.70 | 135,767.37 | 16.89 |
负债总计 | 118841.59 | 138662.26 | 16.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964.71 | 9331.93 | -6.35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主要由发放贷款和垫款、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等资产构成,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库存现金 | 8,797,444.08 | 7,524,619.93 |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 45,028,153.58 | 52,086,927.61 |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 83,620,274.97 | 79,627,395.85 |
存放中央银行其他款项 | 34,000.00 | 237,000.00 |
应计利息 | ||
合 计 | 137,479,872.63 | 139,475,943.3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存放境内银行 | 56,200,348.86 | 212,076,111.48 |
存放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 300,000.00 | 300,000.00 |
存放境外同业 | ||
应计利息 | ||
小 计 | 56,500,348.86 | 212,376,111.48 |
减:坏账准备 | 333,810.92 | 333,810.92 |
合 计 | 56,166,537.94 | 212,042,300.56 |
本行各项贷款余额11.32亿元,比上年增加 0.52亿元,增幅 4.77%。
(1)按个人和企业账面分布情况
|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
信用贷款 | 872,429,732.64 | 954,570,657.97 | ||||||||||||||||||||||||||||||||||||||||||||||||||
保证贷款 | 35,354,302.82 | 26,235,404.08 | ||||||||||||||||||||||||||||||||||||||||||||||||||
抵押贷款 | 1,641,80,926.74 | 145,767,111.33 | ||||||||||||||||||||||||||||||||||||||||||||||||||
质押贷款 | 8,613,186.96 | 5,548,841.23 | ||||||||||||||||||||||||||||||||||||||||||||||||||
应计利息 | 2,944,086.61 | 2,336,583.70 | ||||||||||||||||||||||||||||||||||||||||||||||||||
小 计 | 1,083,522,235.77 | 1,134,458,598.31 |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27,141,103.66 | 51,628,610.85 | ||||||||||||||||||||||||||||||||||||||||||||||||||
其中:单项计提数 | ||||||||||||||||||||||||||||||||||||||||||||||||||||
组合计提数 | 27,141,103.66 | 51,628,610.85 | ||||||||||||||||||||||||||||||||||||||||||||||||||
合 计 | 1,056,381,132.11 | 1,082,829,987.46 |
项目 | 期初余额(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正常 | 100,903.73 | 104,950.81 |
关注 | 5,370.92 | 5,349.57 |
次级 | 670.35 | 1,558.7 |
可疑 | 1,112.82 | 850.36 |
损失 | 0.00 | 502.76 |
合计 | 108,057.81 | 113,212.20 |
项目 | 期初余额(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年初余额 | 2,842.70 | 2,714.11 |
加:本年计提 | 1,250.00 | 2,766.82 |
减:本年核销 | 1,950.71 | 2,160.19 |
加:其他转回 | 572.12 | 627.54 |
加:其他变化 | 0 | 1,214.58 |
年末余额 | 2,714.11 | 5,162.86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主要由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负债等组成。
1.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60,760,000.00 | 315,760,000.00 |
再贴现 | ||
应付利息 | ||
合 计 | 260,760,000.00 | 315,760,000.00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活期存款 | 353,368,165.24 | 434,793,159.76 |
其中:公司 | 68,639,791.48 | 270,405,456.23 |
个人 | 284,728,373.76 | 164,387,703.53 |
定期存款 | 547,194,906.33 | 606,945,392.51 |
其中:公司 | ||
个人 | 547,194,906.33 | 606,945,392.51 |
小 计 | 900,563,071.57 | 1,041,738,552.27 |
应付利息 | 22,579,613.46 | 661,010.85 |
合 计 | 923,142,685.03 | 1,042,399,563.12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短期薪酬 | 589,201.91 | 17,800,698.56 | 14,604,151.29 | 3,785,749.18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41,526.57 | 1,820,147.22 | 21,379.35 | |
辞退福利 | ||||
1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589,201.91 | 19,642,225.13 | 16,424,298.51 | 3,807,128.53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42,510.15 | 16,201,915.71 | 13,004,457.64 | 3,739,968.22 |
职工福利费 | 1,655.00 | 1,655.00 | ||
社会保险费 | 954,954.52 | 954,954.5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11,402.31 | 911,402.31 | ||
工伤保险费 | 43,552.21 | 43,552.21 | ||
生育保险费 | ||||
住房公积金 | 1,347,351.08 | 1,347,351.08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691.76 | 240,999.87 | 241,910.67 | 45,780.96 |
短期带薪缺勤 | ||||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职工薪酬 | 8,776.90 | 8,776.90 | ||
小 计 | 589,201.91 | 17,800,698.56 | 14,604,151.29 | 3,785,749.18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基本养老保险 | 1,743,801.84 | 1,743,801.84 | ||
失业保险费 | 76,345.38 | 76,345.38 | ||
企业年金缴费 | ||||
补充养老保险 | 21,379.35 | 21,379.35 | ||
小 计 | 1,841,526.57 | 1,820,147.22 | 21,379.35 |
项 目 | 期初数(元) | 期末数(元) |
增值税 | 219,283.83 | 117,117.36 |
企业所得税 | 470,226.69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400.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349.87 | 8,170.31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税 | ||
教育费附加 | 6,578.51 | 3,501.56 |
地方教育附加 | 2,332.70 | |
印花税 | 12,538.82 | |
其他 | 4,385.68 | 1.69 |
合 计 | 251,997.89 | 613,889.13 |
1. 利息净收入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利息收入 | 83,427,445.42 | 79,861,009.70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80,686,554.94 | 77,645,277.56 |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 | ||
公司贷款和垫款 | ||
票据贴现 | ||
逾期贷款及罚息 | ||
存放同业 | 1,842,920.60 | 1,439,462.77 |
存放中央银行 | 893,109.87 | 771,396.05 |
拆出资金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债券投资 | ||
理财产品 | ||
其他 | 4,860.01 | 4,873.32 |
利息支出 | 31,502,881.35 | 25,820,029.03 |
同业存放 | 1,602.23 | 1,317.64 |
拆入资金 | ||
吸收存款 | 26,874,841.63 | 20,179,698.3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发行债券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4,626,437.49 | 5,639,013.01 |
其他 | ||
利息净收入 | 51,924,564.07 | 54,040,980.67 |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368,715.59 | 316,349.38 |
其中:结算类业务收入 | 318,726.16 | 40,382.12 |
银行卡业务收入 | 49,703.04 | 1,800.75 |
代理类业务收入 | 286.39 | 158.26 |
担保类业务收入 | ||
承诺类业务收入 | ||
交易类业务收入 | ||
其他收入 | 274,008.25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747,911.76 | 2,046,108.68 |
其中:结算类业务支出 | 1,692,837.32 | 1,406,608.88 |
银行卡业务支出 | 54,978.12 | 36,989.07 |
代理类业务支出 | 654.00 | |
担保类业务支出 | ||
承诺类业务支出 | ||
交易类业务支出 | ||
外包业务费 | 133,333.32 | |
其他支出 | 96.32 | 468,523.4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379,196.17 | -1,729,759.30 |
(1)明细情况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
其他收益 | 766,750.00 | |
合 计 | 766,750.00 |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
其他收益 | 766,750.00 |
合 计 | 766,750.00 |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租赁业务收入 | 291,336.18 | |
票据凭证出售收入 | 638.32 | |
其他业务收入 | 196,176.83 | |
合 计 | 196,815.15 | 291,336.18 |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0,726.13 | 45,874.53 |
教育费附加 | 50,518.66 | 32,767.52 |
房产税 | 287,399.56 | 286,831.17 |
土地使用税 | 18,018.00 | 18,018.00 |
车船使用税 | 2,160.00 | 1,380.00 |
印花税 | 28,737.30 | 54,226.87 |
合 计 | 457,559.65 | 439,098.09 |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水电费 | 219,496.20 | 240,054.77 |
邮电费 | 740,125.60 | 391,374.72 |
钞币运送费 | 600,000.00 | |
印刷费 | 93,533.75 | 185,307.57 |
业务宣传费 | 889,969.52 | 365,987.48 |
业务招待费 | 32,818.46 | 4,962.00 |
广告费 | 191,334.00 | 153,176.00 |
诉讼费 | 33,312.00 | 131.00 |
咨询费 | 145,500.00 | 50,000.00 |
劳动保护费 | 25,080.00 | |
电子设备运转费 | 35,347.00 | 1,480,996.99 |
车船燃料费 | 218,911.36 | 59,756.93 |
短期及低值租赁费 | 987,237.06 | 848,227.68 |
修理费 | 71,840.00 | 82,724.00 |
存款保险费 | 521,035.56 | 384,904.99 |
安全防卫费 | 491,443.25 | 484,187.00 |
审计费 | 20,000.00 | 20,000.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1,717.60 | 266,812.84 |
行员工资 | 13,824,165.41 | 12,022,585.63 |
福利费 | 1,012,304.48 | 886,837.88 |
工会经费 | 249,738.45 | 213,995.01 |
职工教育经费 | 18,250.50 | 9,760.00 |
公杂费 | 214,980.79 | 166,356.81 |
会议费 | 39,145.81 | 2,090.00 |
旅差费 | 129,864.00 | 171,351.62 |
住房公积金 | 2,541,307.43 | 1,347,351.08 |
社会保险费 | 3,475,915.85 | 2,775,101.74 |
会费 | 20,000.00 | 23,000.00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10,731.50 | 146,255.52 |
维保费 | 1,377,698.34 | |
劳务派遣费 | 365,446.80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68,696.43 | 168,193.93 |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 1,833,084.53 | 1,094,605.61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47,968.35 | |
租赁利息费用 | 851.29 | |
保险费 | 69,503.00 | |
其他费用 | 7,500.00 | 357,629.40 |
合 计 | 30,907,531.68 | 24,522,040.84 |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 12,500,000.00 | 27,668,241.73 |
坏账损失 | ||
合 计 | 12,500,000.00 | 27,668,241.73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收入 | 122,157.32 | 41,100.00 |
无法支付款项 | ||
出纳长款收入 | 551.00 | |
其他 | 142,682.31 | 81,824.90 |
合 计 | 265,390.63 | 122,924.90 |
项 目 | 本期数(元)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收入 | |
无法支付款项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其他 | 81,824.90 |
合 计 | 81,824.90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对外捐赠 | ||
非常损失 | ||
罚款支出 | ||
处置抵债资产损失 | ||
其他 | 15,000.00 | |
合 计 | 15,000.00 |
本行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10.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元) | 本期数(元)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27,186.46 | 1,101,113.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05,670.40 | |
合 计 | 1,127,186.46 | 95,443.40 |
第四章 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一、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各项贷款113212.2万元,较年初上升5154.39万元。各项存款104173.86万元,较年初上升14117.55万元,对公存款26911.80万元,较年初上升20201.62万元;储蓄存款77262.06万元,较年初下降6084.06万元。
二、支农支小情况
2024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102104.57万元,占比90.19%,普惠小微余额为53081.79万元。我行严格控制大额贷款投向和投放比例,禁止新增50万元以上贷款,将户均贷款余额纳入绩效考核,户均贷款余额持续下降到10.95万元。我行一直坚持信贷资源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小额分散原则,目前信贷资金全部用于黔西本土,占比为100%。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截止2024年末我行使用再贷款资金为31576.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7078.00万元,质押贷款24498.00万元。再贷款余额占我行各项贷款余额近30%。
三、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持续推进与黔西县就业局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项目,利用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优势。2024年,我行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10笔,共180.00万元。
我行继续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坚守支农支小金融服务主业,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匹配能力,将业务重心回归信贷主业,截止2024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491户,余额53081.79万元。
为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我行在印发了《关于下调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的通知》,对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期同档次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等优势利率贷款,进一步压降普惠小微融资成本。截止2024年12月末,我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92%。
第五章 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因户施策,强化不良清收处置。2024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911.82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2.57%;本年共处置不良贷款3347.95万元,占本年新形成不良贷款(4672.6万元)的71.65%。二是加强信用风险集中度管理。2024年末,我行共有1家集团客户授信额度为906万元,授信集中度为7.79%;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为2662.92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2.9%;最大单户贷款客户为成敏,贷款余额为342万元,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2.94%。
根据商业银行业法的规定,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资本净额10%为限。截至报告期末的最大10户客户的贷款余额及占总资本净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 号 | 客户名称 | 贷款余额 ( 万元)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1 | 成敏 | 342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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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 | 330 | 2.84% |
3 | 贵州黔西树立置业有限公司 | 330 | 2.84% |
4 | 张楠 | 260 | 2.24% |
5 | 黄俊 | 245 | 2.11% |
6 | 黔西县大关镇七里村百泰农民专业合作社 | 240 | 2.06% |
7 | 方道平 | 239 | 2.05% |
8 | 罗亚 | 234 | 2.01% |
9 | 贵州黔西高铭农产品有限公司 | 223 | 1.92% |
10 | 刘杨新 | 219.92 | 1.89% |
合计 | 2662.92 | 22.90%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贷款余额 (万元) | 占资本 净额比 例% |
1 | 贵州黔西树立置业有限公司 | 345 | 2.97% | 330 | 2.84% |
2 | 贵州黔西高铭农产品有限公司 | 230 | 1.98% | 223 | 1.92% |
3 | 方道平 | 289 | 2.48% | 239 | 2.05% |
4 | 郭艳 | 136 | 1.17% | 114 | 0.98% |
![]() |
1000 | 8.60% | 906 | 7.79% |
(二)操作风险管理。强化案防审计融合,筑牢风险防控堤坝。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风险隐患排查,2024年,我行将全面风险管理审计与专项审计紧密结合,将全辖7个网点全部纳入案件风险排查范畴。通过系统性的检查与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风险点,有效筑牢案防预防之堤。同时高度重视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工作,本年度组织开展四次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实现全员覆盖排查人次共计318次,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夯实风险防线。站在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案防督查的重要意义,着力推动我行案件防控督查工作,对全行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提高各层级案件防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案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优化存贷款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各项指标保持在监管范围之内,流动性较为充裕,其中流动性比例为63.29%,较2023年度增加16.67个百分点,90天内流动性缺口率53.00%。
(四)声誉风险管理。我行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事前排查监测,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主动性;通过强化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加强舆论监督,对投诉事件进行及时正面,夯实了声誉风险管理基础,并根据我行实际情况出台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管理预案》,2024年我行无声誉风险事件发生。
(五)市场风险管理。我行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包括业务条线、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我行目前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市场利率上,今年以来我行贷款收入的利差都在缩小。自2019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提出了以LPR为基础利率的定价模式,我行职能部门时刻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对利率调整数据进行预算,根据我行利润指标和同业竞争情况,及时调整我行利率方案。
(六)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定期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对网络行为实施行为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信息科技风险。
二、资本管理
(一)资本管理目标。根据本行发展战略要求,结合监管部门规定,设定资本管理目标为:一是达到符合监管部门资本充足要求;二是在满足规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基础上,维持较高的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三是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
(二)报告期内资本充足率情况。报告期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3.24%,高于监管指标值2.74个百分点,较上年年末上升2.1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6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62%。
三、内控管理
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提升内控管理质量,围绕信贷资产、绩效薪酬、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深入揭示经营管理风险、案件隐患、内控缺陷和管理漏洞等。深入开展各项专项审计,促进业务合规及内控管理水平提升。加强问题整改与指导。围绕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以审计促进内控合规,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审计,真实客观反映内部控制缺陷,督促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保障业务体系持续稳健运行,为我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始终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健全 投诉管理制度,通过畅通投诉渠道、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培训学习、强化督导问责、重视统计分析等方式努力减少 客户投诉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网点数量7个,全年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6件(其中有8笔是重复投诉),投诉业务类别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征信异议,贷款催收等领域,多为监管及12345热线平台转办的投诉。上述投诉通过合理方式得到妥当的解决。
第六章 重大事项
一、主要股东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末,本行主要股东7户,其中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或派驻有董事、监事的股东4户,分别为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14175%)(派驻董事、董事长吴格)、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张秋甲(持股比例10%)、马宁(持股比例8.5%);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派驻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股东3户,分别为董事、行长邓林俊,监事高贵,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王瑾。
法人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其股东,自然人主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其自身。主要股东与关联股东持股无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
2024年,无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情况。
2024年,主要股东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14175%)提名彭俊为本行董事、董事长;提名曾兴品为本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董事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末,董事会成员张秋甲弟媳成敏在本行有小微企业主小额贷款余额342万元。上述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董事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2.监事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末,监事高贵女儿高欢在本行有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04.96万元,监事高贵高亚军侄儿在本行有农户贷款余额19.97万元,上述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监事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3.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末,王瑾在本行有干部职工贷款余额50万元, 该笔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其他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4.职工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末,关联方贷款6人,贷款金额143万元, 贷款余额129.48万元,属我行一般关联交易,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主要自然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有两家:
本行最大自然人股东张秋甲,持有本行股份10%;马宁持有本行股份8.5%,其余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均不足5%。张秋甲弟媳成敏在本行有小微企业主小额贷款余额342万元。贷款授信和利率均按本行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马宁与本行无关联交易发生。
5.主要法人股东交易情况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有一家:
黔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该公司股东成员:刘川、刘洋、蒲道书,法定代表人:刘咸高。
该关联法人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借款人成敏,是我行股东、董事会成员张秋甲弟媳,我行2024年末资本净额为11630.42万元,该笔贷款金额349万元,贷款余额342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的2.94%,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2)借款人高欢,是我行股东、监事高贵女儿,该笔贷款金额115万元,余额104.96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的0.9%,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第七章 或有事项
2024年本行已进行司法起诉贷款11笔,起诉本金金额353.62万元,已收回或部分收回3笔,金额124.55万元 (其中全部收回的是1笔,金额 24.3万元) ;有余额的诉讼贷款10笔,余额为229.07元,其中未核销起诉案件为7笔,余额为186.55万元,已核销起诉案件为4笔,余额为42.52万元。
第八章 社会责任及其他
除上述披露包含的贷款投放、支农支小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外,其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为:
一、依法及时纳税。202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110.11万元,实际金额以汇算清缴后的金额为准。同时,本行依法做好自然人股东红利和职工个人所得代扣代缴。
二、落实绿色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过剩产能行业授信,保信贷资金投向绿色环保领域,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无“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第九章 审计报告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贵州勤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