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栏 > 正文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敏重大关联交易变更担保方式的情况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8:21:58  文章来源:  浏览: 次  字体大小:【】【】【
来源: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合规风险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关于成敏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于2023年9月28日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借款人成敏发放个人经营贷款350.0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的议案,借款人成敏于2023年9月30日向我行申请提款349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9月27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黔西市杜鹃花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比率为保证人承担80%风险责任,债权人承担20%风险责任。借款人成敏于2023年10月8日向我行申请对贷款担保方式进行变更,提供其名下单独所有的两处房产作全额抵押担保,依照《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黔西村银发〔2021〕79号)对其所提供的房屋进行评估,抵押物共计评估价值为5197698.00元,抵押率为67.15%。
     二、关联情况
借款人成敏为我行股东、董事会成员张秋甲的弟媳。我行2023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为10254.45万元,该笔交易金额349万元,贷款金额占我行资本净额的3.40%,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该笔贷款申请变更担保方式的议案于2023年10月10日通过我行贷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0月11日由我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会议共3名委员参会,3票同意办理成敏贷款的担保方式变更,并报董事会审批。该议案于2023年10月11日报董事会审批,本次会议3名委员参会,3票同意将成敏在我行349万元贷款的担保方式变更为抵押,抵押率为67.15%。
经我行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我行与2023年10月12日办理了成敏在我行349万元贷款担保方式的变更,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报备。
      特此披露。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10月 27日
上一篇: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欢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下一篇: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