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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09:27:05  文章来源:  浏览: 次  字体大小:【】【】【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行”)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文化路)举行。
  (二)股东出席情况:本行股份总额40000000股,其中有效表决股份总额4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1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8800000股,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
  (三)召集情况:本次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吴格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情况:本行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会议邀请了毕节银保监分局黔西监管组组长邓学刚莅临会议指导。
  二、会议内容
 (一)表决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2)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制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赞成股份3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2.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制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赞成股份3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7%;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会议通过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制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宁志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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