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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4 11:00:51  文章来源:  浏览: 次  字体大小:【】【】【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行”)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在黔西县杜鹃花大酒店五楼5号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文化路)举行。
  (二)股东出席情况:本行股份总额40000000股,其中有效表决股份总额4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32名股东出席,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9950000股,占本行总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
  (三)召集情况:本次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张勤董事长授权邓林俊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情况:本行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会议邀请了毕节银保监分局副局长祖毅、毕节银保监分局农村银行科科长杜航、黔西县人民银行行长乐静、县银监办主任邓学刚莅临会议指导。
  二、会议内容
  (一)报告事项
1.听取关于张勤同志不再担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报告;
2.听取第四届职工监事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事项
  1.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竞买黔西县司法大楼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前召开董事会、监事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3)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2017-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
  (5)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选举办法。
  2.选举议案:
(6)选举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选举本行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竞买黔西县司法大楼的议案》;
赞成股份381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5.3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4.5%。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会议通过了《关于竞买黔西县司法大楼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前召开董事会、监事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召开董事会、监事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3.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2017-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会议通过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2017-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会议通过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
5.审议《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选举办法》;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会议通过了《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选举办法》。
6.审议《选举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会议通过了《选举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选举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共5人,分别是吴格、邓林俊、张秋甲、马宁、刘川。
7.审议《选举本行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赞成股份399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5%;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 0%。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会议通过了《选举本行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选举本行第四届非职工监事2人,分别是高贵、崔泽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贵州正恒法律律师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宁志兵和邹侠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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